(一)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二)结果评价与过程测评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三)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四)评价判断与引导发展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五)分类指导与全面建设相结合。既要推动学校以内涵发展为重点的全面建设,又要对不同类型的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六)评估工作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七)限期整改与专家回访相结合。评估后,学校应根据评估意见限期整改,同时由回访专家组给予整改诊断和指导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