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改工作中,被评学校应该认真领会专家组考察意见和专家个人发言提出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分析学校的教学工作,从宏观上、整体上把握整改工作,防止就事论事。
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采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内容和标准,并实施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即由教育部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被评估的学校根据评估指标对照学校工作进行自评,撰写出自评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然后接受教育部派出的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考察时,根据评估指标采用多种方法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和抽查,在此基础上提出考察结果和评估结论,评估结果经教育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