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8 动态浏览次数:167

闽政办〔2016〕67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pdf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