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评估结论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经表决关键评估要素中,如果不合格项A≤1、A+B≤5或者A=2、A+B≤4,评估结论为“通过”;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
评估结论及其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5-29
动态浏览次数:191
院校评估结论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种。经表决关键评估要素中,如果不合格项A≤1、A+B≤5或者A=2、A+B≤4,评估结论为“通过”;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评估结论为“暂缓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