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软评建〔2023〕10号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 二轮评建材料归档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动态浏览次数:208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福软评建〔2023〕10号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二轮评建材料归档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处、室、中心、馆):

为切实做好第二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根据《福州软件职业学院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迎评工作方案(修订)》(福软质控〔2021〕59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学校二轮评建材料归档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部)、各部门应对照《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产业学院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福软质控〔2022〕49号)《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剖析参考手册》(福软质控〔2021〕70号)《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说课程参考手册》(福软质控〔2021〕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12月30日前完成100%评估支撑材料。

2.12月30日前,各学院(部)、各部门自查各自评估支撑材料完成情况,提交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轮评建材料归档审核表,并于在线链接中填写自查结果(https://www.kdocs.cn/l/cpYLZKfS15nT),如未提交与填写将视为未开展工作,按工作过失严肃处理。

3.评建办将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奖惩办法》(福软质控〔202249号)第四章第十六条规定,对如期按进度完成评估支撑材料的学院(部)、部门及其第一责任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进行奖励计分。对未如期按进度完成评估支撑材料的学院(部)、部门及其第一责任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通报核评;扣除第一责任人本年度年终奖金15%;扣除直接责任人本年度年终奖金15%;个人过失的,通报核评直接责任人,扣除本人本年度年终奖金15%;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评奖资格,两年内不予提职和推荐晋升职称。

4.未如期按进度完成评估支撑材料的学院(部)、部门及其第一责任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寒假应自行留校按进度完成评估支撑材料,并向评建办一日一报完成情况。



附件: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轮评建材料归档审核表(样表)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评建办

2023年12月4日






附件: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轮评建材料归档审核样表)


所属一级指标

1.学校治理

所属二级指标

1.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所属三级指标

1.1.1区域社会经济或行业发展规划

四级指标

1.1.1.1福建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发展规划

编制人

部门:发展规划处

编制人:蒋楚昕

部门负责人

审核意见

评建综合组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